陕西省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3-12-3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抓住全球新一轮服务业产业转移的机遇,进一步改善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提升服务经济在我省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际化引领、市场化促进、人才体系支撑、政策法规保障”的发展思路,发挥我省比较优势,合理规划布局,加快推进产业聚集、人才集中、特色鲜明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建设,形成一批服务外包产业基地。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企业,提升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对日本、韩国的软件外包业务,积极拓展欧美等市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持续、协调、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立足我省软件信息发展实际,整合服务外包资源,重点开展以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及外包、信息系统运营与维护外包的ITO(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业务。加快推进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的BP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业务。积极开拓知识产权研究、产品技术研发、动漫及网络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工业设计、工程设计、医药与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等领域的K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业务。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技术含量,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出口。

(三)目标任务。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以国家级西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中心,全面提升承接服务外包能力和水平,辐射带动宝鸡、咸阳、渭南、杨凌等市(区)提高服务外包业务的能力,使服务外包产业在全省得到较快发展。五年内,软件服务外包总收入年增长超过30%以上,到2013年,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年产值超过850亿元,其中国际服务外包年执行金额5亿美元。服务外包企业超过1000家。服务外包从业人员20万人(其中吸纳大学生就业10万余人,累计培训15万人)。

二、对服务外包企业实行优惠政策

(四)对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经省级有关部门联合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服务外包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可享受国家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中的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对服务外包重大项目实施奖励措施。对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注册资本达100万美元以上,从事ITO和KPO业务且一年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或从事BPO业务且一年内吸纳就业150人以上的投资项目,给予企业一定的奖励。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

(七)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资金支持。目前要利用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等相关政策,在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上向有市场、有潜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倾斜,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壮大和发展。为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支持力度,自2010年起,省财政每年从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划拨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市场开拓、国际资质认证和品牌建设,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支持重大投资项目落户和投资促进工作等,以提高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能力。对服务外包业务取得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进行奖励。资金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

(八)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对当年获得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P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0000(IT服务管理)、SAS7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认证以及其他相关国际资质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的50%、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九)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市场。对在西安举办的国际服务外包大会、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给予费用资助,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办会、参展费用的50%。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设立接包机构、申请专利及商标等知识产权,增强市场竞争力。利用现有的各种渠道,特别是发挥海外华人、留学生的作用,建立境外接包网络。

(十)实行特殊劳动工时制度。根据服务外包企业工作时间的特点,确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的部分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十一)鼓励政府和企业开展业务外包。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省内各级政府可将不涉及秘密的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鼓励全省企业加强与西安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的合作,共同培育我省软件服务外包市场,促进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同时,要利用省内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环境和条件,加快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务。

四、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十二)对参与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的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对符合国家支持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推荐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即:每新录用一名大学生(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对参与服务外包培训的大专院校、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和服务外包企业,其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省内注册的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对经认定的省内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参照国家资金支持的办法,从省级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支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国外高级人才,将引进国外的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列入陕西省引进国外经济技术、管理人才管理项目,享受引智工作优惠政策。

(十三)支持高等院校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以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三所国家级软件学院和西北大学软件学院为重点,并选择长安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工业大学等院校及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和民办大学,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形成系统的服务外包适用性人才培养机制。要借鉴国际通行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开发符合我省服务外包人才需求的服务外包课程体系和培训教材,开展以数据加工处理、软件设计编写测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保险、物流等服务外包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深化高校、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企业的合作,按照国际外包企业人才的使用标准开展人才定制培训,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库。对各类高校、培训机构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基地,开展定制培训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具体办法由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商省财政厅制定。

五、加强载体建设,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园区

(十四)加强西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西安市要积极挖掘各种潜在优势,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规模,使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能力逐步升级,力争在全国20个示范城市中始终保持领先水平。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相关的服务配套设施,为引进国内外大型服务外包企业来西安投资创造良好的条件。

(十五)支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部、省、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共建协议,对承载全省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运营费用,给予适当补贴。西安服务外包门户网站要及时发布省、市、开发区服务外包政策和信息,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西安软件园要不断完善服务外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省内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技术服务。

(十六)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建设。根据“部—省政府—示范城市”、“省政府—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协议内容要求,对每年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的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发挥区域优势,建立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在产业园区建设上,提倡和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园区建设。对现有园区扩建和新建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项目,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贴或给予银行贷款贴息补助。

(十七)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支持西安软件园为中心载体的扩建,完善各种配套设施,优化环境,打造国际服务外包知名品牌。支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安民用航天基地、西安航空基地、西安碑林区科技园等产业园区的建设,引导传统产业与服务外包产业结合发展,逐步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产业集聚区。

(十八)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予以税收政策支持。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国家认定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以及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省政府批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