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相关企业:
为加强对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管理,按照《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工信发〔2021〕11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1〕124号),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8年认定及评价通过的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详见附件4)。
二、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封面参照附件2,主要包括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总结(参照附件2编写提纲)和相关信息表格(附件1、2、3),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相关数据指标按2020年底数据填写。
三、评价流程
(一)各相关企业按照《办法》及通知准备评价材料,于7月14日前将1份企业评价材料报送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附件1(WORD版)和申报材料(盖章版PDF)文件版发送至邮箱。
(二)市工信局对报送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和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此次评价工作虽然仅针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情况,但评价结果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若被撤销荣誉称号恐会对企业造成影响,希望企业认真准备,按时上报评价资料。
(二)根据《办法》规定,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发布有关公告。被撤销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资格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联系人:乔洁 电 话:81156317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qiaoj@xdz.gov.cn
附件:1.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基本情况汇总表
2.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3.承诺书 .
4.2021年参加评价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5. 《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链接:http://xdz.xa.gov.cn/xwzx/tzgg/60d154def8fd1c0bdc345730.html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