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5

时间:2020-02-13

园区各企业: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近期返回西安市内各企业员工,均需使用微信扫描“西安公安服务号”二维码(附件9),登录“西安疫情防治网格化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员工进入居住地的社区(村)时,信息进行二次审核,企业务必监督,落实好主体责任,对其留观员工每日进行体温及健康登记;对于暂时未返回西安市的各企业员工,近期请务必暂缓返回。

二、优化简化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报备审批流程,现就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或审批流程通知如下:

1.复工(复产)的各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在自行隔离14天后,还须进行核酸检测,通过后才可返岗。核酸检测工作由各企业统一向园区管办提前提出申请,由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与企业对接安排检测。

2.拟申请复工(复产)的各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准备,提交报备或审批有关材料(见附件2)并盖章。

3.园区管办上门服务,协助企业制定防疫防控方案,对各企业提交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

4.园区管办组织防疫专家对各企业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评估检查,防疫专家认可后由园区管办对申请企业的材料进行报备受理或审批。

5.园区管办向通过审批的单位出具“关于同意xxx复工(复产)的批复”,自获得批复后可复工(复产)。

6.各企业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

附件:1.应急保障类单位报备申请

2.应急保障类企事业单位报备表

3.连续生产/开工类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

4.连续生产/开工类企事业单位报备表

5.复工(复产)类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

6.复工(复产)类企事业单位审批表

7.复工(复产)人员摸排表

8.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确认表

9.“西安公安服务号”二维码

附件

西安软件园发展中心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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