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24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十项重点工作有关奖补 政策的通知》(市办字〔2021〕61号)和《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拨改投”实施办法(试行)》(市财函〔2022〕103号),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市发改贸服〔2022〕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支持列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库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对投资额1亿元以上(不含征地费用)的建设类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研发人员工资不超过30%)的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采用“拨改投”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

二、支持方式

为贯彻落实好《西安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西安市 “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聚焦我市服务业发展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围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以服务业创新发展和物流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突出“公共性、基础性、示范性”,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一)服务业及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建设类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平台类项目;省市级产业园区、服务业聚集区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市级物流体系重要支撑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等物流聚集区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高标准公用型仓储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肉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

三、资金投入方式和申报条件

财政资金“拨改投”支持方式主要分为普通股、优先股两种支持方式,普通股和优先股投入资金要求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普通股投资期限不超过5年,优先股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退出期最长不超过2年。请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市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平台在尽职调查时,可根据情况与企业商议确定最终支持方式和投资期限。

(一)普通股

1.投资方式:同股同权,按照公司法、章程、出资协议的规定与其他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的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5年。

2.申报条件:

(1)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企业正在实施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服务业建设类项目或不低于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研发人员工资不超过30%)的服务业平台类项目。

(3)企业成立时间超过3年的,近两年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且年均增速均不低于5%;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

(二)优先股

1.投资方式:优先于一般投资人分配利润和剩余资产,原则上不参与企业经营投资管理的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实控人及管理团队应当保证不高于2%的年化利润分配。

2.申报条件:

(1)企业最近一期报表净资产规模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 债率不高于70%。

(2)企业应正在实施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服务业建设类项目。

(3)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近两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正增长,且年均增速均不低于10%。

(三)申报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城市规划、用地、施工、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2.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已经落实;

3.截至2022年7月底完成投资不低于30%的项目。

四、支持企业范围

(一)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地、纳税地、项目实施地均在高新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企业为股权结构清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或有限合伙企业。

(三)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处于正常状态,依法按期纳税;最近两年内无行政处罚和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

五、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包含线上政策申请和线下政策申报2 个步骤。

(一)线上政策申请

申报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请:一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i西安”APP,点击首页“政策通”,查找相应政策名称进行申请;二是登录西安政务服务网,点击首页“政策通”进行申请。两种方式均需申报单位根据相关申报要求,填写《政策申请表》。

(二)线下政策申报

1.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根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编制申报资料,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需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企业纸质材料2份、PDF格式扫描件1份。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纸质资料需按A4 纸张尺寸印制,封面用附件提供的统一格式,按照附件中提交资料顺序胶装成册,并盖骑缝章,勿附带塑料或其他纸质封皮。

(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本指南中的一种投资方式。同一项 目不得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得其他市级专 项资金支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支持。

(三)本次集中申报后,其他符合本《申报指南》的项目申报企业,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网址:czyxmk.sf.gov.cn) 进行申报,所报项目作为2023年预算储备项目纳入到财政云项目库管理,储备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按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相关通知为准。

(四)申报企业于2022年9月2日下午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并将整本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和汇总表EXCEL版(见附件5)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81150513

邮箱:mal@xdz.gov.cn

附件:1.2022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3. 2022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申报表

4. 项目绩效目标表

5. 2022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汇总表

6. **单位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7. 政策申请表

 

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2年8月23日

高新区通知链接:https://xdz.xa.gov.cn/xwzx/tzgg/63057e95f8fd1c4c2112db8c.html

附件【附件 .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转发《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第二批次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