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第二批次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22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促进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理清现有大数据产业结构及产业链企业分布情况,结合《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市数据发〔2019〕13 号),现拟开展 2022 年度第二批次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请区内相关企业积极申报,按期将企业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报送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拟申报认定西安市大数据企业的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填报附件。

一、申报方式

拟申报认定西安市大数据企业的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由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初审汇总报市大数据局开展认定工作。报送时间截至 2022 年 8 月30日前。

二、申报基本要求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西安市;

(二)企业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三)企业上一会计年度(2021 年度)从事大数据业务收入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总收入的 50%及以上;

(四)企业主营业务需在下列范围内:

1.自身掌握大量数据并进行处理产生价值;

2.提供数据采集、整理、运维、安全和数据存储管理、分布式计算、可视化、分析挖掘、加工治理等服务;

3.提供大数据资产运营服务;

4.提供大数据应用、交易和流转服务;

5.提供大数据咨询、培训、分析解决方案服务;

6.提供与大数据相关云计算服务;

7.从事其他大数据技术研发、应用或衍生产业。

(五)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三、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对照《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 (市数据发〔2019〕13 号)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向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和《拟认定大数据企业主要情况表》(见附件 2、附件 3);

2.与原件核对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生产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近两个会计年度(2020 年度至 2021 年度)的企业增值税纳税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企业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期间对应材料);

4.企业近两年经营情况(2020年度至2021年度)(见附件4);

5.知识产权、制定标准、所获荣誉资质证明材料;

6.涉密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进行处理。

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申报材料以A4 纸张尺寸统一打印,胶装简装;申报书一式两份,需制作目录页,封面见附件 1;申报书脊处统一标明“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 2022 年度第二批次——xx 区县(开发区)——xx 企业(单位) ”。

2.电子材料:请单独填写《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中的两个表单(见附件 6),并提交至指定邮箱:ywang@xdz.gov.cn

(二)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区内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审核通过的大数据企业申报资料汇总后,将《拟认定大数据企业初审汇总表》以正式公文形式报市大数据局。

(三)专家评议

市大数据局组织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四)审查认定

1.市大数据局根据专家组意见,形成拟认定名单。

2.在市大数据局官方宣传平台上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经市大数据局确定后,向企业颁发《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证书》 。

4.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大数据局进行核实处理,情况属实的取消大数据企业认定资格。

四、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对弄虚作假,虚报数据、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监督管理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要求,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申报认定事项进行不实包装。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8333713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8333816

邮箱:ywang@xdz.gov.cn

附件:

1.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2.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

3.拟认定大数据企业主要情况表

4.企业近两年经营情况

5.拟认定大数据企业初审汇总表(推荐单位填写,企业不填)

6.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 (电子版信息报送表)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2日

高新区通知链接:https://xdz.xa.gov.cn/xwzx/tzgg/63032f62f8fd1c4c211267e7.html

附件【2022年第二批次大数据企业认定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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