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199号)和《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市工信发〔2022〕14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并认真编制申报材料;2019年公布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将于2022年12月31日认定期满,原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报,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需要进行复审。
二、注意事项
(一)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单位请认真学习《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二)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2年7月4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资料按纸质版A4纸张规格印制(一式六份)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29)88333711、81161702
地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箱:gl@xdz.gov.cn
附件: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2.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3.2022年度推荐国家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汇总表;
4.《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http://gxj.xa.gov.cn/gzdt/tzgg/62bb1371f8fd1c4c210570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