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西安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17

区内有关企业:

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民营经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124号,详见http://gxt.shaanxi.gov.cn/tzgg/77808.jhtml)和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2〕89号)要求,现在组织开展2022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2〕110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详见http://gxt.shaanxi.gov.cn/xxgfxwj/77831.jhtml)所明确的认定条件,西安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初审推荐的企业中制造业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60%。

二、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申报册。资料按照《2022年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明确的格式和顺序双面打印胶装,并编制目录,在书脊处标明“××市- ××区县(开发区)- ××企业”。

(二)各申报企业于2022年6月11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申报书(纸质盖章版一式3份)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附件1汇总表和整本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逾期不予受理。PDF文件命名为“××市××区县××企业”。

三、其他事项

(一)对被认定的示范企业,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在申报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精特新认定等项目中给予倾斜支持。

(二)对2021年申报过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不再重复提交申报材料,企业仅需按照省工信厅“点对点”通知要求,补充相关材料纳入今年认定范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高新区工信局 81155301、81156317

西安市工信局 86788976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qiaoj@xdz.gov.cn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8日

政策原文链接:https://xdz.xa.gov.cn/xwzx/tzgg/62836bc6f8fd1c0bdc9858e8.html

附件【附件1:2022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资料基础信息汇总表.xlsx.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2年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清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上一条:转发西安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第十批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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