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相关企业:
为加强对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管理,按照《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工信发〔2021〕11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2〕90号),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9年认定及评价通过的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详见附件1)。
二、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封面参照附件3,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总结(参照附件3编写提纲)和相关信息表格(附件2、3、4),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相关数据指标按2021年底数据填写。
三、评价流程
(一)各相关企业按照《办法》及通知准备评价材料,报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6月13日12点前将1份企业评价材料(纸质盖章版)报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2汇总表和整本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工信局对报送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和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此次评价工作虽然仅针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情况,但评价结果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若被撤销荣誉称号恐会对企业造成影响,希望企业认真准备,按时上报评价资料。
(二)根据《办法》规定,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发布有关公告。被撤销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资格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高新区工信局 81155301、81156317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qiaoj@xdz.gov.cn
附件:1.2022年参加评价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基本情况汇总表
3.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4.承诺书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7日
政策原文:https://xdz.xa.gov.cn/xwzx/tzgg/62836b50f8fd1c0bdc985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