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工会组织程序及所需材料

时间:2020-08-06

1、成立工会筹备组或指定专人,负责发展工会会员(筹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2、企业员工填写《入会申请书》(附后,为正反页),并以部门为单位成立工会小组;

3、由各工会小组推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女会员人数超过10人的应成立女工委员会,候选人均为女性;

4、召开全体工会会员大会进行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女工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女会员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数的过半选票时,方可当选;

5、分别召开第一次工会委员会议、经费审查委员会议和女工委员会议,初步明确分工。工会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不能兼任,女工委员会主任可由工会委员会的女性委员兼任。

6、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7、25人以上企业需向高新区总工会提交四份材料:成立工会组织的书面申请,本企业工会会员花名册,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和选举结果报告。25人以下企业提交一份材料:高新区25人以下企业成立工会委员会登记表。

8、另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经西安高新区总工会研究通过,下发批文,工会即告成立,基层工会成立后,依据批文自行到公安局指定地点刻制工会公章。

9、工会各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及选举请详见基层工会选举工作条例(高新区党群之声网工会栏目,网址http://dqzs.xdz.com.cn)。

联系电话:81158755 88855813

联系人:王卓 秦 岭

地 址: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A座一楼大厅1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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