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1年度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21-01-15

一、指导思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紧扣迎接建党100周年等重大主题,聚焦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火热实践,抓好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创作,用优秀的作品唱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声音、唱响陕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声音,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二、申报主体和扶持范围

1.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面向在陕西省登记注册的创作或出版机构,不接受编剧或作者个人申报。主要扶持原创性的舞台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交响乐等门类作品的创作和文艺类图书出版(仅限单部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

2.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面向作者或编剧。主要资助戏剧剧本、影视剧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的创作。

三、申报要求

1.一个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省属出版社、高校出版社除外),往年获得扶持或资助的单位,原则上应在原项目完成结项后方可申报新项目。已经出版(或上演、上映、播出)的或已获得省级财政扶持的项目不再扶持资助。存在版权争议的作品不得申报。经往届评审未入选的项目不得再次包装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重大文化精品扶持和重点文艺资助。

2.申报重大文化精品扶持的项目应具有较高成熟度,原则上能在2022年6月之前完成,自筹资金应达到总预算的60%。影视剧项目原则上应当在我省立项,且已有实质性进展。多方联合创作的项目在取得合作单位授权的基础上由其中一家申报。跨省合作的项目,省内创作机构须拥有作品的出品权和全国性评奖的申报权,陕西省委宣传部拥有推荐权(须有书面授权书)。改编的作品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图书出版须有作者授权。

3.申报重点文艺创作资助的项目应该由我省作者创作或以我省为题材,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完成。

四、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按照推荐单位要求提供。电子版材料发至推荐单位指定邮箱,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范例: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秦腔历史剧《***》-***剧团-**市委宣传部。将文件夹用winrar压缩为同名压缩包,并修改邮件主题与上述名称相同。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一)重大文化精品项目

1.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申报表。word文档,无需盖章,请项目申报者自行重命名,格式为:2021年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申报表-艺术门类-项目名-创作单位名-推荐单位(直接报文艺处的不写推荐单位)。例:2021年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申报表-舞台剧-秦腔历史剧《***》-***剧团-***市委宣传部。

2.重大文化精品项目信息表。信息表与汇总表为一个表格,申报单位填写信息表,表格为excel格式,重命名为:2021年重大文化精品项目信息表-艺术门类-项目名。推荐单位汇总后重命名为:2021年重大文化精品项目汇总表-推荐单位。

3.创作单位营业执照,电影、电视剧立项备案文件。拍照或截图保存为jpeg图片格式,命名为:***公司营业执照,***备案公示表-备案公示时间。

4.图书项目需提供样稿,舞台剧、影视、广播剧项目需提供完整剧本(电视剧还需提供分集大纲)。以上材料需要电子版word文档,文件名应清楚说明艺术门类、项目名和材料内容,如:长篇小说《***》样稿、秦腔历史剧《***》剧本。

5.项目要求中所规定的授权书或协议书,主创人员合约、主要合作方合约。需提供扫描件PDF电子版。

(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

1.重点文艺创作资助申报表。word文档,无需盖章,请项目申报者自行重命名,格式为:2021年重点文艺资助项目申报表-艺术门类-项目名-作者-推荐单位。例:2021年重点文艺资助项目申报表-秦腔历史剧《***》剧本-***-***市委宣传部。

2.重点文艺资助项目信息表(汇总表)。信息表与汇总表为一个表格,申报单位填写信息表,重命名为:2021年重点文艺资助项目信息表-项目名-作者-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汇总后重命名为:2021年重点文艺资助项目汇总表-推荐单位。

五、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规定时间为准;整体申报活动于2月26日截止。

六、申报渠道(推荐单位)

(一)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

1.省属创作机构(登记机关为省市场监管局,含高校出版社)通过省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筛选推荐报送。

(1)电影和文艺类图书报送至省委宣传部文艺处(申报表纸质版三份,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申报登记以递交纸质版为准,2月22日截止;每个出版社可申报5部图书)。

联系人:赵鸿宇 029-63905872 邮箱:shanxiwenyi@126.com

地址:育才路38号陕西省委1号楼0610室(请当面递交,或通过邮政EMS寄送,不收其他快递)

(2)戏剧项目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闫 欣 029-87284771

(3)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乔志勇(电视剧、广播剧)029-85496158

贾 丽(纪录片、动画片)029-87966028

(4)音乐作品报送至省音协。

联系人:韩亚男 029-87819345

2.市属及以下创作机构(登记机关为市级及以下市场监管分局)和有资质的民办非企业,可以通过机构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党委宣传部筛选推荐报送。

联系方式:

西安:029-86780701 宝鸡:0917-3260606

咸阳:029-33193009 铜川:0919-3283236

渭南:0913-2126059 延安:0911-7096302

榆林:0912-3825280 汉中:0916-2626073

安康:0915-3285679 商洛:0914-2313390

杨凌:029-87036332 韩城:0913-5220036

西咸新区:029-33186076

(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

编剧或作者可通过所在地市级党委宣传部筛选推荐报送,也可通过省直文化单位归口筛选推荐报送(其中,戏剧剧本通过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电视剧剧本通过省广播电视局报送;文学作品通过省作协报送,电影剧本只能通过市委宣传部报送)。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部门多头申报,违规申报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省作协联系人:高晶晶 029-87420513

其他单位的联系方式与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推荐单位相同。

七、说明

申报者应认真阅读本指南内容,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均不可申报,无需再次确认。如确有疑问,请咨询各推荐单位。项目一经申报,即视为同意推荐单位监管,如若入选,则推荐单位即为监管单位。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2021年1月14日

申报链接https://www.sxxc.gov.cn/158976585120413/2021/1/14/161061735685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