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批西安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

时间:2015-10-27
园区各企业:
  为推动我市文化科技创新、加快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推动西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意见》,经研究,拟认定第三批西安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300万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二)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掌握发展的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该项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
  (三)具有从事文化与科技融合产品开发或相应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
  (四)具有较强的文化科技团队和较高的投入。企业在核心业务领域形成高度密集的人才优势,大专以上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40%,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不少于30人。企业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两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二、申报材料
  申报西安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西安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申报表;
  2、西安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自主开发、生产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的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定的企业财务年度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经营情况;
  7、其他相关附件。
  三、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示范企业进行申报。
  联系人: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   潘喆
  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2号楼东侧

  联系电话:029-88332292-8016

      附件:1、 申报表

               2、编写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