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工作要求,根据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部署以及西安市和高新区国资局相关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减免非国有企业房租政策,加快恢复经济发展,现将西安软件园房租减免实施细则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按照上级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非国有企业。
如存在间接承租房产的,原则上转租人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
二、适用范围
承租西安软件园发展中心拥有以及西安软件园发展中心管理的房产(科技二路示范区、锦业一路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天谷八路528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天谷八路995号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起步区、天谷八路156号云汇谷即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三、减免政策
(一)减免时限及金额
对符合适用条件的申请人,经西安软件园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免除非国有承租企业3个月租金。
时间段: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租金减免的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为准。
(二)减免方式
1. 应减免的租金尚未收取的,予以直接减免;
2.应减免的租金已收取的,将在后续支付租金中减免相应金额;
3.已签租赁合同条款中约定属于装修期间或其他原因仍在免租期内的,免租期限不顺延。
4.已享受管委会减免房租政策的非国有企业,不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
四、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应提交租金减免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租金申请书;
2.物业租赁合同;
3.营业执照副本、控股股东名单及股权比例;
4.近三个月公司缴纳职工社保明细(2019年11月-2020年1月);
5.不裁员、少裁员证明材料;
6.其他与审核认定相关的资料(按需)。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申请人应如实诚信填报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受理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10日
五、咨询及受理联系人
序号
| 基地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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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二路示范区
| 吴国端
| 13389294665
| wugd@xd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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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锦业一路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基地
| 关 鑫
| 13891995802
| guanx@xd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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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谷八路156号云汇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 刘迎迎
| 18681948426
| liuyy@xd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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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谷八路528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 唐梦尧
| 18629300750
| tangmy@xd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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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谷八路995号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起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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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西安软件园发展中心保留对本次政策性减免房租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具体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的,我中心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及时调整。
附件:西安软件园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租金申请书
西安软件园发展中心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