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时间:2022-08-08

区内各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市工信发〔202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航空航天、食品和生物医药产业,人工智能、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大数据与云计算、卫星应用等新兴产业和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领域产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经济规模基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技术中心设立在西安市区域内。

(三)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创新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六)企业在申请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严重涉税违法行为;

2.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编制目录页码,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区-XX企业”。

(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参照附件3编写提纲)。

(三)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

(四)申报企业还需提供统计报表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五)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相关附表和证明材料(附件4)。

(六)其他佐证资料(主要是证明企业满足申报条件和标准的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信用中国(陕西西安)信用报告等)。

(七)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承诺书(附件5)。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企业按照《办法》(附件6)及申报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对企业行业类别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大类填写。

(二)请区内各企业于8月28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胶装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整本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和汇总表(WORD版)和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莹 81155301、李青松 81161702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qiaoj@xdz.gov.cn

附件: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封面)

      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5.承诺书

      6.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8日

原通知链接:https://xdz.xa.gov.cn/xwzx/tzgg/62f0ba08f8fd1c4c210ef891.html

附件【附件1-附件5.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征集2023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23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