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2

区内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1、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一批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和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2、支持重点园区、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特别是专业化园区主导产业“离岸孵化”“飞地转化”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

3、支持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资金支持方式

2022年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补助的投资方式,原则上对一个项目只采取一种支持方式。

对重大产业化和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安排。对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及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等项目,适当以投资补助方式安排。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政策,符合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专项规划,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申报单位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应达到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应在60%以下。

3、申报项目应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22年上半年能够开工的新建项目。已办理备案(核准)、规划、土地、环保、节能评估等建设手续,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落实,投资结构合理。

4、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即将竣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已取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申报单位须于2021年10月26日前向高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都市之门A座1516室)递交资金申请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中央大型企业和省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申报材料需同时抄送高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2、企业申报资料包括项目单位申请专项资金的请示(须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含2张电子版光盘),以及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3、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将项目信息以及相关要件文件录入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czyxmk.sf.gov.cn),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

联系方式:

高新区发展改革商务局电话:81150513/89580209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3.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附件1:项目申请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xls】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做好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统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21年西安高新区“西安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