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宣传部 西安高新区文旅健康局关于开展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26

区内各文化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宣发〔2019〕7号)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高新区内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规模以上文化类企业,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三年增速较快的文化类企业。

2.2020年已经申报进入数据库并进行数据更新的园区(基地)和企业。尚未入库但本年度经过补充申报进入数据库的园区(基地)和企业。

二、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达到《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细则》标准的园区(基地),达到《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认定细则》标准的企业。

三、申报流程

1.拟入库园区(基地)和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登录陕西省文化产业协会网(http://www.sxcia.cn)申报入库,截止时间7月30日。

2.已入库的园区(基地)和企业,可积极申报“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并按照相应要求准备资料。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资料:

1、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填写《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

2、园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从业人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基地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基地区域边界范围、空间和功能布局、发展沿革和现状、主要业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管理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3、园区(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4、园区(基地)立项、土地、建筑、消防、环保等方面审批核准文件;

5、园区(基地)内文化企业名录和基本情况;

6、园区(基地)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头作用,获得全国、全省文化奖项及品牌影响力等情况;

7、园区(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

8、园区提供的企业孵化、融资中介、技术、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情况;基地提供的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情况)。

(二)申报“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资料:

1、《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1000字以内);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

5、近两年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奖项复印件;

6、文化企业标识证明;

7、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已经认定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本年度不能重复申报。同一主体不能同时申报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一家企业的多家绝对控股子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重点文化企业。中央驻陕企业按照属地管理进行申报。

2.园区(基地)和企业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不能以内审数据财务报表替代,如不能提供的,本年度不予推荐。

3.申报材料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应提交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获奖、拥有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被主要媒体及专业领域权威报刊媒体宣传报道的复印件,不相关奖项证明材料不要提供。

六、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四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每个园区(基地)和企业的申报材料须各自装订成册。企业电子版发送邮箱:xagxwc@163.com;园区(基地)电子版发送邮箱:473137205@qq.com。

2、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地点及联系人:

重点企业联系人:余姣卓   029-88444494

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B座1212室

园区(基地)联系人:马增艳   029-81150224

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D座1902室


附件:1.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

2.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


链接:http://xdz.xa.gov.cn/xwzx/tzgg/60fa9c82f8fd1c0bdc3ce54c.html

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宣传部      西安高新区文旅健康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