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文化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宣发〔2019〕7号)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高新区内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规模以上文化类企业,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三年增速较快的文化类企业。
2.2020年已经申报进入数据库并进行数据更新的园区(基地)和企业。尚未入库但本年度经过补充申报进入数据库的园区(基地)和企业。
二、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达到《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细则》标准的园区(基地),达到《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认定细则》标准的企业。
三、申报流程
1.拟入库园区(基地)和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登录陕西省文化产业协会网(http://www.sxcia.cn)申报入库,截止时间7月30日。
2.已入库的园区(基地)和企业,可积极申报“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并按照相应要求准备资料。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资料:
1、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填写《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
2、园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从业人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基地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基地区域边界范围、空间和功能布局、发展沿革和现状、主要业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管理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3、园区(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4、园区(基地)立项、土地、建筑、消防、环保等方面审批核准文件;
5、园区(基地)内文化企业名录和基本情况;
6、园区(基地)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头作用,获得全国、全省文化奖项及品牌影响力等情况;
7、园区(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
8、园区提供的企业孵化、融资中介、技术、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情况;基地提供的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情况)。
(二)申报“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资料:
1、《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1000字以内);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
5、近两年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奖项复印件;
6、文化企业标识证明;
7、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已经认定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本年度不能重复申报。同一主体不能同时申报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一家企业的多家绝对控股子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重点文化企业。中央驻陕企业按照属地管理进行申报。
2.园区(基地)和企业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不能以内审数据财务报表替代,如不能提供的,本年度不予推荐。
3.申报材料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应提交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获奖、拥有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被主要媒体及专业领域权威报刊媒体宣传报道的复印件,不相关奖项证明材料不要提供。
六、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四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每个园区(基地)和企业的申报材料须各自装订成册。企业电子版发送邮箱:xagxwc@163.com;园区(基地)电子版发送邮箱:473137205@qq.com。
2、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地点及联系人:
重点企业联系人:余姣卓 029-88444494
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B座1212室
园区(基地)联系人:马增艳 029-81150224
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D座1902室
附件:1.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
2.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
链接:http://xdz.xa.gov.cn/xwzx/tzgg/60fa9c82f8fd1c0bdc3ce54c.html
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宣传部 西安高新区文旅健康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