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税汇算清缴?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了“起征点”,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简单讲,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我现在就大家关心的标准申报做个介绍,居民个人2019年度内从境内取得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了个税的,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自行申报。

1. 登录个税APP,首页“常用业务”—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 填报方式,推荐“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
3. 先核实个人信息,确认“任职受雇单位”,无单位的选“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4. 核实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信息,点击任一项数据,查看明细。
5. 若明细存在异议,点击此条,查看明细数据,可进行“修改、申诉、删除”。
6. 确认完以上信息,可查看“专项附加扣除”,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如有未填写的,可点击“新增”进行添加。
7. 进入税款计算界面,确认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显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点击“提交申报”。
8. 记得阅读声明并确认提交。
9. 若需退税,记得添加银行账户信息;若补交税额,选择缴税方式,即可完成。
步骤就这么多,大家要及时办理,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 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